· 我國商標注冊采用申請在先原則。根據商標法規(guī)定: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商標注冊申請人,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,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注冊的,初步審定并公告申請在先的商標;同一天申請的,初步審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標,駁回其他人的申請,不予公告。
·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八條規(guī)定:任何能夠將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(qū)別開的標志,包括文字、圖形、字母、數字、三維標志、顏色組合和聲音等,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,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注冊。
· 申請注冊的商標,應當有顯著特征,便于識別,并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。
商標注冊服務內容
1、詳細的商標檢索、查詢
2、商標注冊策略專業(yè)建議、多重方案
3、商標申請文件制作及遞交,快速拿注冊號及時反饋報送回執(zhí)4跟進及監(jiān)控商標申請流程至下發(fā)審查結果